歡迎蒞臨鍾姓祖嘗網誌 本嘗第七屆(法人第二屆)委員當選人名單公告

2018年1月24日 星期三

本嘗的歷史軌跡--1、發展沿革


祭祀公業法人桃園縣鍾姓祖嘗沿革
先管理人 維炫 修撰
  吾漢民族為避滿清政府封建統治,毅然冒險,逃離大陸,漂洋渡海,遠奔南洋各地及台灣等蠻荒之地定居生根。福建省咫近台灣之故,清初時漳州、泉州、福老族人爭先偷渡,佔據台灣所有肥沃平地,從農或營商,極易謀生,吾等客家族來台較少,且過台較晚,只能利用被捨棄之頹土不毛山地加以開墾,或向福老族租地從農、幫傭、當苦工求生,吾鍾姓族人亦不例外。在舉目無親無依之苦境中呻吟,貧寒渡日。
一、迨於咸豐三年(即民國前五十九年)先賢鍾振祿、鍾阿寶等志士為首,倡導籌設祭祀鍾姓祖先之永久公業,號召宗親團結互相照應為宗旨,而排除萬難,遍訪桃竹苗等各地宗親,勸募多時每人捐出一大斗稻穀為一份會員,湊成六百四十八份,組成祖嘗會(原名丁仔會),購置現有楊梅鎮二重溪段五公頃餘地,並建一棟茅舍為田寮,兼作重陽節族人集會之所。雖將所購荒地墾田,但因缺水,時常歉收不足以支應集會之需。
查祖嘗會至民國九年(期間約六十八年間)並無規章準則,僅設四份會簿,管理人各執一份,一年會算一次,恰似金錢週轉福利會,每年會腳只在重陽節聚餐,量入為出,並無剩餘,何談分紅。祖嘗會之宗旨能維持已屬不易。其歷屆管理人鍾振祿、鍾阿寶、鍾錦堂、鍾石安、鍾進英等祖傳僅為會首。歷任先賢努力之下能保住祖產傳承下來,功不可沒,為祖嘗服務犧牲奉獻之精神,足為我宗族尊崇。
二、民國三年九月九日會員大會經眾議定,設委員制編訂章程,分區推選委員,和桂宗親等十六位委員,召開首次委員會議推舉相春、進福、錦堂、石安等四人為管理人,相春為管理人主事,掌理一切會務,並籌資整頓業產,墾田挖埤,充實收益,改建土磚瓦蓋平房為祠堂兼佃寮,延續二十年其間據聞日寇既在計劃要將所有民團神會、祖嘗之業產一律充公,且為防後人變賣,故必須速將業產變更登記為祭祀公業,但法定程序必須徵求派下會員同意,奈因原六百餘位會員已故者甚眾。其裔孫他遷散居台灣各地及失蹤者亦多,既混雜且無從查訪,徵求同意只有耽誤時間,為簡捷方便起見,即求取得二百七十餘位承諾。而於民國二十年間,匆匆手續變更登記為祭祀公業,遂致原派下會員遺漏者甚多,引起許多誤會,故不能謂遺漏者即非會員,往後如需變更登記或祖嘗會務之處理,一切仍應依據原六百餘位會員派下之高見為準。但登記手續法定:為限定既往登記在案之會員派下方適合參與其事,此情理應諒解,幸得及時手續登記為祭祀公業,否則翌年即被充公。迨至民國四十二年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亦險被征收放領,如今仍能保全無缺,現在均屬都市計劃區內為住宅區,誠為後人之福,應感激先賢貢獻偉德更加合作護產以報。
三、再查前四位管理人陸續作古後補推和桂、泉春、天裕、順盛等四位宗親繼任,後鑑於原祠堂因年久失修搖搖欲墜,而於民國四十九年九月九日派下會員大會決議修建。繼即籌組修建委員會,推舉和桂宗親主持規劃建造祖廟正廳。自民國五十一年三月十二日興工後因失和及經費不繼,歷經多次波折困難,幸經繼任之泉春力求宗親會員樂捐及由祖嘗會省支撥助,將停滯工程得於民國五十六年繼續施工至六十一年十一月改建完工,同年十一月十六日將設祿位之樂捐派下會員祿位牌安置完畢,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舉行落成大典,如此艱鉅之改建工作終告完成而在改建期間四位管理人中,和桂、相春、順盛等相繼作古後補推,富容、維炫、天裕繼任、富容為管理人主事。
四、迨至民國七十一年重陽節,委員會鑑及族繁僅有正廳不能容納會員集會,且欠缺祖廟規模,愧對祖先乃再組重建委員會,公推維炫宗親為主委,富容、元潭宗親為副主委,榮山宗親為總幹事,奔走規建落廒橫屋充作辦公室及會議廳,整修內外圍牆車埕,栽種花木購置桌椅等工程,於民國七十三年秋完竣,雙十節舉行落成大典,如今有此美輪美奐壯嚴華麗祖廟,實全靠賢明列位宗親鼎力協助與支持,先後二次熱誠慷慨捐款及樂墊款所促成,當為後人引以為鑑。
五、民國七十七年十月十一日委員會決議將原設八人委員會及因管理人富容、維炫、天裕宗親等任滿,經決議修改會則第六條管理人為七人案及選出委員維炫等四十一人並一致推選維炫、榮山、元潭、逢生、維登、瑞煥、逢乾等七位為新任管理人,推選維炫為主任管理人並即日辦理新舊任管理人移交。乃於同年十一月十二日召開委員會議及派下員臨時大會將上列各案審議通過。後即依照委員會決議而邀請榮山、逢乾、慶生、清錦、火貴(代書)等宗親成立執行小組,就繼承工作進行研究策劃並請慶生、清錦專責辦理,由火貴協助積極展開派下員查訪蒐證等繁重工作,且為配合繼承工作而必須修訂會則改為規約及將管理人七人修改為一人,其餘管理人六人改為常務委員。至民國七十九年四月規約修定暨派下員繼承業務將近完成時於同年六月四日召開派下員臨時大會,蒙大會通過修改規約後全案呈報主管機關於七十九年六月十一日以(79)鎮民字第六八九一號函核准備查定案。然而向地政機關辦理管理人變更登記,如此自前任登記管理人和桂宗親於五十四年三月一日仙逝後懸案多年之管理人及派下員繼承工作至此遂告完成。惟在辦理繼承過程近二年期間得力於執行小組人員不辭辛勞的奔波暨全體委員鼎力協助遂得以順利完成,使我祭祀公業鍾姓祖嘗祖業幸能以確保。
六、又查本嘗創立迄今管理人及管理委員雖更換多次尚無設屆次區別,為使將來順利推展嘗務行政,乃於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十九日經第十五次委員會決議將該年以前選出之現任為第一屆,八十二年十月廿三日經派下員大會改選、定為第二屆委員會,以後據此循行。至於本嘗之土地早已悉被政府列入都計範圍,自七十九年五月起先後多次被征收作道路或學校、停車場等用地面積計一‧一八五一公頃復於八十二年元月又被征購作消防隊及道路之機關用地面積計○‧四○一六公頃均已依法辦理手續完畢。
七、嗣後對于祖產之維護與本嘗之營運,有待全體派下員繼續努力傾誠合作,竭盡所能,貢獻本嘗以盡後裔之熱忱與義務。深盼全體宗親尊宗敬祖毋怠報本之誠、慎終追遠以表孝思,謹將祖嘗史略奉告,更願宗親繼往開來,相互多加聯繫,願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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